火电厂电气防止重大恶性事故调试技术措施 编制目的 为防止机组在整套启动过程中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系统及设备能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措施。 编制依据 2.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2.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1年版) 2.3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 2.4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版) 调试质量目标 在机组的整个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一起恶性事故。 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主要内容 4.1 防止全厂停电 4.1.1 严格执行防止全厂停电的有关规定; 4.1.2 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的巡检,保证直流充电机运行良好,对直流接地系统进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3加强保安柴油发电机组的定期维护和投运工作,整套启动前,应进行柴油发电机组备用自投试验,保证任一保安段失电时柴油发电机组均能快速启动并自投成功,确保危急负荷的供电可靠性; 4.1.4 加强继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