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行、维修)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机电运行维修副部长是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一、责任范围 第1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精神。 第2条 根据上级领导的部署和安排,协助机电部长全面负责抓好机电设备运行、矿井提升、运输管理工作。 第3条 负责矿井分管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管理,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16次,下井不少于12次。对违章操作及设备带病运行要及时制止。 第4条 定期组织全矿机电设备大检查,并及时分析机电设备的完好运行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落实。 第5条 认真抓好分管范围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6条 对矿区所有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做到总体布局规范,分块有序管理,并和驻矿各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 第7条 掌握全矿机电设备的动态,定期召开机电工作会议,分析讨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分管范围内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