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第一条 为了强化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全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局、院安委会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责任保证书。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保证自觉履行下列安全行车职责: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2、认真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派车单执行任务。.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向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5、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