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使用的一般规定 一、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在机械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更不得离开机械。严禁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 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级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违章作业。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四、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的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在工作中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及高跟鞋,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六、现场施工应具备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排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