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主管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设计权,在设计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对技术科管辖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矿其它部门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按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作业时,向矿长建议任免,矿长原则上应予以支持。 4、在生产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状态时,有权责令工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当生产作业现场未按技术要求施工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整治达标。 6、推广应用适合煤矿建设、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直接受技术负责人指导,对矿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编制、审查矿井设计、施工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3、组织编写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救灾演近平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按规定上报审查。抓好技术革新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