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10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 (3)当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清理、修坡)配合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 (4)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