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1、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临猗分公司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3、工作职责分工3.1分厂设备处负责分公司各分厂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管理。3.2各分厂负责所管辖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3.3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4、工作流程:4.1所在车间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拆除。4.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处批准方能进行。4.3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并根据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协助进行抗震加固工作。4.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隐患提出措施,及时处理。4.5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水等情况时操作工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