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我厂安全文明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才识,采取改进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2.2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级 2.2.1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2.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事故。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