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安装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井下机械安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在倾角大于150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乎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3条 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设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 第4条 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时,不得进行大型机械、器材的安装、拆卸和搬运等作业。 第5条 井下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如管钳、活扳手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应反着用,不得代替手锤等。安装工应能合理选择起重工具。 第6条 需要起重、运输设备时,应严格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应选用平板车、花架车运送设备。器材,不应使用矿车,不得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7条 安装工应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并应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