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煤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为了确保1#煤仓清理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清仓作业 第二条 清仓工作由外包维护部门完成,在得到公司领导同意及仓储处当班领导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各项工作。 第三条 凡参加清仓工作的人员,事先必须本规定的有关内容,掌握和了解有关规定,熟悉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条 从事清仓工作的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和值班负责人的指挥,遵守现场的其他安全规定;皮带运行时,严禁靠近皮带;跨越皮带必须经过通行桥,禁止在运行或停止的皮带上行走、站立或传递各种用具;现场和煤仓内严禁烟火。 第五条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仓一票,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把安全措施做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经落实到位,方可许可工作并办理好工作票手续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现场工作负责人专门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清仓工作事宜,严禁在集控室使用电话遥控落实或许可。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清仓工作。 第六条 清仓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风等设备应由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