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掘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队长是工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区的现场管理工作。生产副区长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各工作现场的地质情况、技术规程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严密科学地组织生产。生产副区长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1条 在矿分管领导、区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协助区长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负责。 第2条 协助区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配合其他区队干部搞好各项工作。 第3条 带领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带头学.掘进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清楚了解掘进巷道与周围巷道的空间关系,了解通风、排水、运输等生产系统,清楚所掘巷道地质水文预测情况;严格按规程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对班中出现的三违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并向区队值班人员进行汇报。 第4条 坚持跟班作业,与职工同时上下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一先(上班第一个先进迎头)、一后(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岗位)、三带头(带头出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