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完好、行车安全和低耗运行,提高车辆完好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车辆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公司调度中心是车辆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并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所属单位按年度维修计划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故障处理等工作。 (四)参与车辆的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车辆管理。 第五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车辆运行的安全监督。 第六条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车辆购置。 第七条 公司财务处负责车辆大修理和专项维修费用性计划的审批、下达和调整。 第八条 公司规划计划处负责车辆购置计划、车辆大修理和专项维修投资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