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 台 市 莱 山 区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 调 整 完 善 方 案烟 台 市 莱 山 区 人 民 政 府二 零 一 七 年 六 月i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2第一节 莱山区概况 .2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第三节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10第四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11第五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7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14第一节 调整完善目的 .14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14第三节 调整完善依据 .16第三章 规划目标调整 .19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9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20第
2、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2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4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4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5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6第五章 土地综合整治 .27第一节 土地整治规划总体目标 .27第二节 土地整理规划 .27第三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 .28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空间管控优化 .29第一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9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33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6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37ii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9第六节 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 .43
3、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45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 .45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7第三节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5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51第一节 重点交通工程项目 .51第二节 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 .52第三节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52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53第一节 规划指标控制 .53第二节 各街道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54第三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调整完善情况 .54第四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 .56第十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67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67第二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68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
4、措施 .69附表: .71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前 言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自编制实施以来,作为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在新型城镇化、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原有的空间格局与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之间已不相匹配,各类用地矛盾逐步显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调整完善。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
5、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 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并完成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现状数据采用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 2020 年,规划范围为莱山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 32840.14 公顷。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莱山区概况莱山区位于山东半岛北部,东、南与牟平区接壤,西连芝罘区、福山区,北临黄海。2008 年 12 月烟台市单独设立国家
6、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莱山区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两区合一” 体制。莱山区现辖 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即莱山经济开发区;初家街道、滨海路街道、黄海路街道、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院格庄街道等 6 个街道;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辖 1 个街道马山街道(分别座落在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和滨海路街道) 。一、自然条件莱山区环境优美,依山环海,气候宜人。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空气质量常年处于优级水平。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山丘起伏和缓,丘陵区分布于低山区周围及其延伸部分。北部山海相依,沿海滩涂沙质松软,是天然的海水浴场和避暑疗养胜地。中部地势平坦,南部低山丘陵。二、社会经济条件20
7、14 年莱山区生产总值(GDP)实现 246.1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7 亿元,增长 5.3%;第二产业增加值 108.8 亿元,增长 11;第三产业增加值 133.6 亿元,增长 9.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5:45.8:52.7 调整为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1.5:44.2:54.3。人均 GDP12.3 万元,增长 6.6%。税收收入占 GDP 比重 16.3%,同比提高 1 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 GDP 比重12.4%,提高 0.4 个百分点。 三、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莱
8、山区土地总面积 32840.14 公顷。农用地总面积19681.35 公顷,其中耕地 7246.94 公顷,园地 5253.52 公顷,林地4729.52 公顷,其它农用地 2451.37 公顷;建设用地 10144.6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8398.67 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1514.23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231.73 公顷;其他土地 3014.16 公顷,其中水域905.78 公顷,自然保留地 2108.38 公顷。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创新发展与特色发展,全力推进现代滨海新区向质量内涵提升转变、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
9、、向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区域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新格局,是对莱山区城乡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为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期间莱山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开展土地规划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对比,重点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指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一、耕地保有量规划到 2020 年,耕地
10、保有量保持在 5109.44 公顷。莱山区 2014年底耕地面积 7246.94 公顷,完成了规划期耕地保有量任务。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697.00 公顷。2014 年底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723.51 公顷,完成了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三、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413.00 公顷内,2014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10144.63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有 268.37公顷的发展空间。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638.00 公顷内,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
11、 8398.67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有 239.33公顷发展空间。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7182.00 公顷,2014 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5737.03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有 1444.97 公顷剩余指标空间。六、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 1775.00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公顷。截至 2014 年底,莱山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745.96 公顷,有 29.04 公顷剩余指标空间。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
12、用地面积控制在 122 平方米/人以内。根据莱山区统计年鉴,2014 年莱山区总人口 41.45 万人,城镇人口 32.10 万人,城镇化率 77.44%,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737.0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179 平方米/人,离现行规划目标 122平方米/人尚有不小的差距。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642.00 公顷,2006-2014 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716.03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有 925.97 公顷剩余指标空间。九、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600.00 公顷,2006-2014
13、年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629.61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有970.39 公顷剩余指标空间。十、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840.00 公顷,2006-2014 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888.15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有 951.85公顷剩余指标空间。十一、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全区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00.00 公顷,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62006-2014 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77.75 公顷,与现行规划相比,相差 22.25 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均实现了占补平衡,主要
14、采用易地占补的方式实现。十二、取得的成效(一)有效保护了耕地与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机制,探索生态基础设施用地的管制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对基本农田进行了有效的保护。(二)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集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全面调控,城市、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的规定,改变了建设用地随意
15、发展、分散布局、缺乏总量控制的格局。随着规划的实施,对土地的使用进行总体安排和宏观布局,并制定了具体的管制规则,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开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依据,有效引导莱山区城乡建设的综合发展。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旧村改造,河东区片、大庄区片等 9 个项目开工,在建面积 77.6 万平方米。基础设烟台市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7施建设,山海南路南延、金滩南路等计划建设的 9 条道路全部开工,完成投资 2 亿元,沥青铺设里程 4.5 公里,金滩东路、长宁路竣工通车。(三)扩大了规划的
16、社会影响莱山区土地规划和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实现了土地利用和管理有规划可依的问题,将各项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法定原则,奠定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上的权威地位。国土部门通过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如多次通过“6.25 土地日” 、“12.4 法制宣传日 ”,以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主题,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等,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扩大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影响力度。在日常管理中,严格依据规划审批土地,一方面控制增量,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建设用地坚决不予批准;另一方面整治存量,对违反土地规划用地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规划的强制性和法律性进一步凸显。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规划编制总体实施效果较好,与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达到了规划的目的。但根据现状进行远期预测,由于规划背景发生变化,原先的规划内容已经出现了与现阶段发展需求不一致的情况。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不确定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城乡一体化进程等新形势下的用地安排,均需要合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