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有效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烧结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有的责任,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术语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2 “三同时”:基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3.3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4 职业危害: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或工作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