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使设备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机具设备、生活保障设备的台账集中管理,保证设备准确及时入账,正确计提折旧,合理使用,促进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确保做到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设备有帐可查,账物相符,掌握机具设备的分布动向,防止因多头管理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安全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更新、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调拨、报废等方面的全过程监控管理。二、各子公司使用管理的各类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台账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必须与营运安全部的设备台账相符。三、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凡新增(更新)单个价值在2021元(含2021元)以上的机具设备均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各公司因生产、生活、办公需要增加设备应书面形式报告,由营运安全部对设备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分析的可行性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组织购买。大宗物资(主要是发动机总成或批量购进的关键配件和油品)购置,由营运安全部提供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