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户安全责任书 *市*区*酒店保安部(简称甲方),为确保*酒店租户_ 有限公司(简称租户)及其职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租户应承担租赁场地范围内防火、防盗等相关事件责任,为了预防消防和治安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 消防器材配置:1、 商铺公共区内的灭火器、紧急逃生缓降器,及租户室内之自动喷淋及烟感报警系统由甲方负责配备,乙方需按下述标准自行配备室内灭火器、空气呼吸器,灭火器配置标准为每20m2一个,空气呼吸器为常住人员每人一个。2、 租户在进场装修期,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时,请务必至酒店保安部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同时装修工人必须至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3、 租户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扔烟头,不得在电梯间、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吸烟。4、 租户应尽义务组织全体员工参加酒店的消防演近平活动,并对新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消防意识培训。甲方可免费提供培训导师。二、 用电安全:如因特殊情况,租户需添置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