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与装备部安全职责 3.2.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通报生产经营情况时,要同时公布、通报安全生产情况。3.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生产药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用。4.及时掌握公司内安全生产动态,并通报有关部门。发生伤亡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和安全部,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派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5.调度会应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作业区与机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6.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7.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8.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岗位做好开车、停车、检修的现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