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来自:)手指不得放在两盘拼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墙后不得有人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