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岗位一般安全规定 1.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及上岗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独立操作。 2.班长是操作指挥者,要求有实际经验的本工种人员担任,禁止试用期人员充当班长的职务。 3.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安全人员或班长、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4.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禁职工工作时间脱岗、睡岗、串岗、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第一次罚款500元,年内第二次违反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节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空岗不在公司又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5.认真做好本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要求数据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整洁。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到“五交五不交”,即: “五交”: 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 交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 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 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