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保证生产记录能够准确、及时、全面有效的反应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并可作为跟踪产品历史的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填写、整理、保存及修订。生产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一、岗位操作记录、批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等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设计,送生产技术部、质量部审核,主管副总批准,并将原件存档,复印件交由车间及相关部门使用,凡未经审批的表格一律不予使用。二、生产记录应根据工艺特点、工艺程序、操作要求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编号,内容力求精简、全面,能反应个生产环节的实际情况,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生产记录的填写一、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填写应及时,不允许操作前填写或生产后靠回忆填写,每份记录应有操签名。二、批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汇总有关岗位工作操作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等完成,由车间主任审核,交质量部审核批准。三、填写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3.1记录应清楚、及时、如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3.2字迹清晰、易于保存、不得用铅笔填写。3.3记录应保保持整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