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3)梯脚底部方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5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米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2)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