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现场各用电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专业电气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有关操作。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塔吊处均作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4。必须采用焊接或压接的方式连接;在所有电路末端均采用重复接地。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5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8、所有接至各用电设备的支线由各施工单位自理,但必须受现场经理部的用电负荷量调配及电安全检查,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开关。9、每条干线分支接出支线时,均采用铜蕊导线连接,支线在干线上缠绕加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