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领导本科全体人员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2条 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有关一通三防的方针、政策指令、命令、规程的实施情况,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3条 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做好总结工作。 第4条 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第5条 负责组织矿井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矿井配风方案,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延深、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程和措施的审查。 第6条 根据矿井月瓦斯检查情况,编制月矿井瓦斯动态报告,上报总工程师、矿长,依据瓦斯动态,制定有可能涌出瓦斯的特殊地区的瓦斯管理办法,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第7条 亲自组织瓦斯含量超过3%的巷道、工作面的排放工作;监督瓦斯含量不超过3%时,通风队的就地排放工作。 第8条 负责组织月度的矿井采区以上回风巷道的维修进度情况检查。 第9条 组织每年一次井下空气成份抽样化验工作。 第10条 监督检查各队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