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消防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及对策 石油企业是由石油与天然气的地质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油气储运及工程建设等诸多生产行业构成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生产作业高度分散、穿插交错,易燃易爆点多,作业战线长,分布面广,油区工农杂居,人员构成复杂,生产中有大量的设备、机械和建筑物,各类井、站、厂、库内处理或储存着的油气均属易燃易爆的烃类混合物,生产生活中常年油、气、火、电交织在一起,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且燃烧与爆炸又常相伴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一、与消防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和较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既是消防法立法的宗旨,又是消防工的任务和目标。 与实现这一任务和目标相违背的行为,就是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影响公共安全的放火、失火以及消防工作中的渎职失职行为,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消防行为。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