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二、统计报表的管理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营运安全部根据企业情况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填写,须经经理室审查同意由营运安全部上报。2、企业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企业正式定期统计报表,未经精经理室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3、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总经理室会签。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1、各子公司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集团公司统计资料为准。2、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营运安全部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3、凡外单位来集团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统一由营运安全部接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