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1)涂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涂装作业生产。 2)涂装车间、工段、班组等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爆制度,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不能麻痹大意。 3)涂装作业过程中,应注意所处场所的溶剂蒸气浓度不能超过规定范围,储存涂料和溶剂的桶应盖严,避免溶剂挥发;涂装作业场所应设有排风和排气设备,以减少溶剂蒸气的浓度。在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除加强通风外,还要防止室内温度过高。 4)生产和施工场地严禁吸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他火种进入工作场地。如必须生火,使用喷灯、烙铁、焊接时,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 5)涂装作业中,擦拭涂料和被有机溶剂污染的废物布、棉球、棉纱、防护服等应集中并妥善存放,特别是一些废弃物要存放在储有清水的密闭桶中,不能放置在灼热的火炉边或暖气管、烘房附近,避免引起火灾。 6)各种电气设备,如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等,都应有防爆装置。要定期检查电路及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电动机有无超载,电气设备是否可靠接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