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与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特签定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必须实现的指标) 1、死亡事故为零,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控制事故频率。 2、重伤、急性中毒事故不超过项目职工决数的0.1。 3、机械设备完好率95%,垂直设备完好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每次考核必须合格,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5、管理干部、职工按规定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含中小型机械)持证上岗率100%。 6、加强治安管理工作,项目部人员必须是合法公民,严格控制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职工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参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