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安全协议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工程在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十一冶二分公司柳州项目部 乙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处罚单,直至清退出场。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4、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2)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二、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