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系统吸收塔、烟道防腐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1、总则 1.1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的精神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脱硫系统防腐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xxx电厂烟气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橡胶衬里和玻璃鳞片衬里防腐作业的安全管理。 1.3各项目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防腐设计和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遵照本规定,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1.4防腐作业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高空作业、中毒、着火等,各项作业应根据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中橡胶衬里的底涂、胶浆,玻璃鳞片衬里的底涂、面涂等均含有有害物质,并具有一定的可燃性,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毒的固化剂、增塑剂、稀释剂以及其他助剂等。释放后有强烈的刺激性、窒息性气味,对眼、鼻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使人流泪、过敏。吸人并引起恶心、鼻炎、支气管炎和结膜炎,接触皮肤会引起过敏或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