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包括相当一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 二、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四、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六、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七、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提供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八、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