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安全作业规程 一、斜井规格和巷道坡度要按设计施工。 二、斜井的井口处必须有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井口巷道水流入井内。 三、使用车辆运输的,在斜坡道不同位置要设置会车场,并且在斜坡巷道上分段设置缓坡平台,会车场应在缓坡平台的位置设建。 四、车辆倒车时,人员不准站在车的两侧或在车后停留,防止发生挤伤。 五、车辆在斜坡路上行驶过程中,人员不得在车后尾随或行走,禁止搭乘运输车辆。 六、车辆在斜坡路上停止或在作业面停放装车时,车轮必须用可靠的物体阻牢,防止发生溜车危险。 七、在斜坡路上同方向行驶的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100米的安全距离,严禁抢道会车,空车要给重车让路,严禁在斜坡路上熄火溜车滑行。 八、斜井要按设计形成两个以上能够与地面相通的独立行人的安全出口。 九、斜井要建立完善的通风设施,独头作业面必须采取局扇通风或混合式通风。 十、斜井工作面使用行灯必须为36伏电压照明,主巷道照明线路应使用防水电缆,并固定吊挂在车辆不能碰撞损坏的岩帮上。设备配电装置应单设硐室,安装在配电柜上,并有可靠的防水保护装置。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