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三同时”制度 1、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试车、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对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作出说明,同时提出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3、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作专门论述,并提出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和资金安排的原则要求。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工作应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批。 4、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完善设计,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必须编制劳动安全卫生篇(章)。 劳动安全卫生篇(章)编写的主要内容如下: 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依据; 设计采用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建设地区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