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工作报告制度。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天如实填写安全监管日志和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检查表,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局安全监管组,每周一和每月3号前书面报送所监管煤矿的周、月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报告和周、月工作小结。 (二)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对所监管煤矿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0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三)严格工作纪律。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二、工作职责 (一)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