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绩效管理考核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系统绩效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2021年设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3.考核程序3.1由装备能源科组织实施。3.2每月10日,由装备能源科对上月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设备副厂长审核,最后经分厂绩效考核领导组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科执行。4.考核内容:4.1考核指标方面:4.1.1考核指标:4.1.1.1设备事故(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承担30-50%)发生一起维护不到位损坏设备的扣100500元;发生一起一般设备事故扣2021元;累计发生两起一般设备事故,扣当月设备管理类绩效指标考核全部得分;一起人为责任设备故障,扣200-1000元;设备事故及故障影响到生产组织的,按生产管理考核。4.1.1.2动力运行事故(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承担30-50%)根据事故分析确定,发生一类事故扣3000元;二类事故扣2021元;三类事故1000元;四类事故扣500元;电气故障发生一次扣200元。4.1.2各项计划执行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