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责任制,减少事故的发生,强化现场管理。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为此,生产副矿长与生产科长签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部门安全生产目标 1、生产科长是生产系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3、及时掌握在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情况,发现险情要积极协助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 4、配合安全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5、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本年度有效控制轻伤以上事故,安全事故为零。 二、部门职责 第1条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煤矿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上必须同时。 第2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