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提高企业安全保障。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的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4 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协议的要求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协议须要明确聘用双方权利、责任。即企业应与聘请或委托的.中介组织签定定期安全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5 专家的有关要求5.1 资质要求。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5.2 知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具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5.3 专家来源。专家来自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工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