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6主动,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