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 1.由通风部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2次专用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 2. 由通防队检查巷道完好情况如因采动影响致使专用回风巷变形,需维修时,由通风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检修要有措施) 4.如需进入专用回风巷检查或维修瓦斯抽放管路以及防尘管路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且经当班瓦斯检查员同意。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进入专用回风巷。 6、进行采区开采设计时,必须首先布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在采区未形成系统前不得开掘顺槽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