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 工 安 全 守 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