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与安装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措施 在本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外我们要处理好与建设局、建委、公安局消防处、质检站、档案馆等外围单位的关系,及时了解当地相关工程管理部门的办事流程,配合好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以便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好开工及竣工的有关手续,避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一、与建设单位(业主)的配合措施 1、本工程是室内装饰工程,无论是装饰施工、材料进场、人员出入都必须与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的配合。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发出的装修指南、装修施工须知、室内装修承诺书及装修程序中规定的所有文件。 2、我们将委派一胜任工程负责人驻守工地,负责监督施工、管理工人及与建设单位或其代表合作,确保地盘管理适当及工人行为良好。 3、我们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佩带由公司发出的临时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我公司的员工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一切行为均由我公司负责。 二、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 1、设专人协调、设计、现场施工翻样,力争融为一体,缩短流程,减少边设计边施工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