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的施工方案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施工方案的程序性 审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性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属于专家论证范围中国地产商 在对属于专家论证范围的施工方案审核时,专家组书面论证报告应作为施工方案的附件,并且,施工方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监理方重点审查完善情况是否符合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的要求。应经专家组论证而没有或虽经论证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监理方应退回施工单位。 (2)审查方案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3)审查方案的针对性、适用性 (4)应审查在方案计算中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代表性 (5)审核施工所有的材料是否与实际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