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七条 各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