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第三条 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