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特殊设备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本措施适用范围:长度2.5-11m、宽度1.05-1.3m、装车后从轨面起高度1.6-1.8m或装载单件重量3-6T的“四超”物件。超过本措施适用范围的“四超”物件必须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一、装车捆绑组车 1、根据物件的长、宽、高、重量情况不同,选用不同的运输车辆和捆绑方法。 (1)单件重量3-6T的超重物件采用平车装运,选用8#的元丝或直径不小于12.5的钢丝绳捆绑,再配合2T以上的葫芦加固(如蓄电池、大型电机、水泵等设备等)。 (2)长度在4-11m的超长设备材料采用长平车装运,选用8#的元丝或直径不小于12.5的钢丝绳捆绑牢靠,再配合2T以上的葫芦加固(如各种直径规格的钢管、PVC管、铁轨等,每个平板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5T,即30kg/m钢轨不得超过17根、22kg/m钢轨不得超过24根、直径200mm及以上的钢管不得超过10根)。 (3)长材料装运时,装车人员要根据材料的长短在平车上加适当的垫料,材料的两端必须用8#元丝捆绑牢靠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