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和培训与宣传。 本标准适用于有燃香活动的.场所和旅游场所的燃香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386 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香活动 sensing activity 在.场所和旅游场所内香、烛、油等的活动。 4 基本要求 4.1 .场所和旅游场所应具有燃香安全管理制度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2 焚香炉、亭等燃香点宜设置在殿堂外较为的地带。 4.3 燃香点的设置应与储存点相分离。 4.4 .场所和旅游场所提供的燃香类产品应符合GB 2636燃香类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4.5 教师在.场所和旅游场所的燃香点设置文明进香和环境保护等标识,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