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安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1、为确保本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基层单位和人员的考核。4、队长负责本区队全责任考核,安全副队长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5、区队长对本考核工作负全面责任。6、主要考核各生产班组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班组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班组安全责任人实现安全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1)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3)安全会议情况;(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7)安全活动情况;(8)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等。7、考核方式(1)安全考核小组负责对本矿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