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在我港作业的挖掘机的合理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港务公司使用的挖掘机,含外包。 3、职责 3.1生产部机械队负责挖掘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2设备部负责挖掘机的定期检查,维护 3.3安质部负责对挖掘机使用过程中的违章情况检查 4、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具体规定 4.1 挖掘机的使用必须由下列人员进行操作: 4.1.1挖掘机司机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1.2挖掘机正式司机不准将机械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4.1.3操作挖掘机时,必须思想集中,禁止吸烟、闲谈及其它有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酒后操作机械。 4.2 操作挖掘机时,除当班操作工外,不准其他人员站或坐在机体上; 4.3 机械发动后,禁止任何人员站在铲斗内、铲臂上及履带上; 4.4 发动机运转时,禁止任何人进入回转范围: 4.5 挖掘机在挪位时,驾驶员应先观察并鸣笛,后挪位,避免机械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