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回撤工字钢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通知(黔能源发【2021】451号)的要求,以及盘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1月20日会议精神,要求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予以关闭。经研究,矿决定对11705系统工字钢进行回撤,为保证回撤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 1、11704系统巷道包括:11705运输巷、705车场、11705回风巷、11705回风联络巷。 2、按照 由里向外的顺序组织回撤。 3、采用拔柱器配合420溜子链进行回撤工作。 4、回撤采用木支护替换原有工字钢支护,保证巷道能正常通风,以便回撤期间的瓦斯治理。 5、按照先支后拆的原则逐架进行。即在拆工字钢前,要在原有两架工字钢棚之间施工一架木托棚,托棚梁为1.2m长、直径不小于140mm的圆木梁,两棵2.0m长的木柱做托棚腿,一梁两柱(在顶板破碎或压力增大段替换时,可适当加打支柱)。所施工的托棚要接顶严实,替换后要保证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