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疏散标识设置规范 1、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标示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其出口一侧的门上方或门洞两侧的墙面上,标志的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30cm。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2、疏散通道 1、.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地面上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0cm; 3)疏散导流标志宜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 4)当间断布置时,蓄光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应超过1m;电光源型疏散导流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m,不应超过3m;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3、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