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涉及营业线装料、卸料的施工,其施工方案必须报建设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的分管副指挥长和监理单位副总监、建指专业工程师必须到现场把关,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要做到责任到人。 2、邻近营业线装料、卸料的施工,其施工方案必须报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及工程部长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理必须到场把关,全过程参与,做到防范在前。3、在邻近既有正线的工程线卸车,必需具备下述各项条件方可进入工程列车:(1) 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线间距必须4m,方能进车卸料(与营业线正线的线间距4.6m);(2) 工程线尽端设有临时车挡,道岔警冲标内方50m处设一度停车牌。(3)在工程线内停留的车辆、轨道车、轻型车辆均具备防溜措施并采用;(4)线路上部轨枕、道钉(扣件)和接头螺丝等达到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7条表列最低要求。4、使用轨道车辆在区间卸道碴、卸轨料等卸车作业,必须按批准的卸车计划提前作出各项准备工作。5、卸车单位应指派不低于施工队长级别的人员为卸车负责人,指挥卸车全面工作。